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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石总加老板加老总
    2020-02-15 10:44:17   转载

    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减少人员集聚,有效防止交叉感染、全力支持医疗机构集中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医保经办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个人,各协议医药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减少人员集聚,有效防止交叉感染、全力支持医疗机构集中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医保经办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参保征缴经办

    1.征缴业务办理。市本级城镇职工参保单位、人员可通过电话、QQ群、电子邮件等方式查询、申报办理征缴相关业务,包括参保信息查询、单位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异动、医保征缴通知单打印、医保缴费证明打印等。(联系人:胡红艳,联系电话:0739-5316696, QQ群:227301491、220966779,QQ号1642526195,电子邮箱1642526195@qq.com)

    2.异动业务办理。异动申报资料和相关电子导盘表请单位通过电子邮箱上传,异动申报纸质资料请盖好公章拍照上传。相关资料上传后,工作人员将及时审核办理。纸质资料请单位暂时留存,报送时间待另行通知。如异动资料繁多无法上传,请单位专管员在异动时间内(每月5日至25日,25日需到达)采取EMS邮寄、快递的方式寄出。(邮寄地址:邵阳市大祥区人大路市医疗保障局大楼1楼大厅11号窗口)

    3.暂缓缴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和改制单位退休、退养、协保等参保人员在疫情防控时期可暂缓缴费,特殊情况请联系征缴科协调处理;大病保险缴费推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胡红艳,联系电话:0739-5316696)

    二、调整中心报账模式

    1.异地就医备案、联网业务办理。异地就医人员登记备案、 联网结算等相关业务办理,请直接关注“智慧人社”、“邵阳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电话备案。异地转诊可在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邵阳市中心医院、邵阳学院附属一医院、邵阳市中医院(限肿瘤疾病))相关科室开具的转诊转院申请单,在以上医院医保科直接办理转诊联网登记手续,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统一通过医保系统向我中心申报审核,参保人无需到我中心办理。(联系人:唐韬,联系方式:0739-5358196)

    2.异地就医未联网人员报账办理。参保人员未实行联网结算、需回我中心报销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可通过电话联系进行医疗费用个人申报,将相关报销资料通过网络上传后,工作人员将及时审核。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可通过EMS邮寄或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费用报销。(联系人:唐韬,联系电话:0739-5358196,QQ号2036677141,邮寄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大路16号2楼207异地就医科)。

    3.个人审核报帐需提供资料。发票复印件、医院费用清单、报账个人和代办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请在发票和复印件上签名。注意事项:报帐提供的若不是建行卡复印件,请将卡号及开户行在复印件上注明清楚。(联系人:邬文洁, 联系电话:0739-5321469)

    三、调整特门及特药业务

    1.延长特门、特药购药周期。将目前特殊门诊慢性病患者按月限额周期适当调整(含腹透患者、器官移植抗排异患者)。特门、特药患者可按病情治疗需要或者处方一次性购买2-3月药品数量。特门、特药协议药店应积极主动联系患者,提供送药上门服务,送药上门时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特门、特药药店联系方式见附件2。

    2.普通特门申请。普通特殊门诊申请可采取邮寄特门所需资料的方式办理。(邮寄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大路16号1楼14号窗口)

    3.按住院管理的特门、血透、特殊药品的申请及审批。按住院管理的特门、血透、特殊药品的申请可通过电话报备,由特殊门诊科备案登记后可以先行进行治疗或者购买对应的特药,等疫情结束后再补交资料进行审批。(联系人:申强波,联系电话:0739-5011855。)

    四、简化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1.简化结算流程。药店、门诊个人账户费用结算,试行“无申报单”结算,即药店、医院通过“市医保结算”微信工作群提出结算申请,不送申报单,以市医保系统数据为准直接制单结算。(联系人:贺刚煜,联系电话:0739-5358197)

    2.简化个人帐户业务办理流程。医保卡挂失、统筹区域内医保关系转移、个人参保信息升级均采取电话提供个人基本信息,核对后直接系统操作。防控期间内统筹区域内无医保手册(含丢失)的参保人员,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办理住院手续,防控期后再补办。(联系人:蒋超华,联系电话:0739-5082911)

    3.调整城镇职工意外伤害申报方式。城镇职工意外伤害申报采取电话、传真、微信等方式,申报资料可采取拍照上传,调查核实后,原件资料可听电话通知适当延期递交。(联系人:雷容,联系电话/传真:0739-5327696,微信号18570026353)

    4.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流程。生育津贴申领、生育备案,申领人备齐资料后,由单位专管员集中定时申报。(联系人:裴小玲,联系电话0739-5082556)

    5.简化监管业务审批流程。城镇职工高值内置耗材审批、白蛋白审批、28天重复住院审批、大额费用审批采取电话、QQ群申报办理,资料可以拍照上传,原件待疫情结束后再交;医疗机构药品匹配采取电话申报办理。(联系人:肖正勇,联系电话:0739-5358185,QQ群号07395358185)

    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宣传工作,非紧急必要事项尽量不要到经办前台办理业务,以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如因实际情况确需到经办中心现场办理业务的,请提前拨打电话咨询,了解相关事项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理地点等信息,做好充分准备,自觉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者N95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等待逗留时间。同时,为做好群防群控工作,请所有办事人员配合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温度检测和信息登记工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根据我省、市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再予调整。

    附件:

    1.邵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科室联系电话

    2.邵阳市市本级特门(特药)协议药店电话联系表


    邵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1月31日


    附件1:

    邵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科室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邵阳市大祥区人大路16号邵阳医疗保障大楼。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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